在08年的時候考了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頒發的“網絡工程師”資格證書,原來的政策文件是說資格證書有效期為三年,在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持證者應到當地證書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證書登記手續,而且要完成繼續教育學時累計數應達到180學時以上,而且每年完成繼續教育的學時數不得少于40學時。一直擔心自己還沒有繼續教育過,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去繼續教育,今天在網上看了一下據說不需要繼續教育了,繼續教育是自愿原則,不影響證書的有效性,資格證書永遠有效,如果這樣就好了,呵呵! 以下是引用片段:
(回復單位:湖北省信息產業廳、 回復時間:2008-09-19 13:37:47、 經辦人:彭靜) 省信息產業廳: 廳辦公室于9月17人轉來“湖北省公眾訴求信息處理系統”分辦通知單,信件主題是有關省軟考辦在證書登記工作中違紀問題的投訴,我辦認真閱讀了信件內容,現就孫超同志反映的有關證書登記工作問題答復如下: 一、按照信息產業部信辦人[2004]47號文件規定,我省于2004年開始計算機軟件考試的繼續教育和證書登記工作。 二、鑒于證書登記制度與后來國家頒發的《行政許可法》精神相違背,2008年全國電子教育考試工作會議上,全國軟考辦明確:軟考合格證書將長期有效,不受三年有效期限制。即郭稅蓮同志于2004年11通過的全國軟件考試資格證書繼續有效。從2008年開始發放的計算機軟件考試資格(水平)證書,已經取消了證書登記相關頁面。同時我辦網站上也公布了證書持續有效的公告。 三、感謝來信人孫超同志對我省軟件考試工作和證書登記工作的關心,我辦也就有關證書登記的政策變化與孫超同志做了耐心的解釋和溝通,同時我們愿意接受社會的監督,繼續做好我省軟件考試工作。 湖北省 計算機軟件考試辦公室 二○○八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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