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0-05-04 點擊: 次 來源:互聯網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據媒體報道,某知名博客網站近日被域名解析商停止了域名解析服務,理由是該站存在違法內容。但該網站的管理層卻告知媒體,該站被封是因為一篇已刪除掉的違規內容。筆者正好認識采寫該新聞的記者,電話溝通后才知道,真實的情況是,可能當時文章已經刪除,但部分服務器還沒有來得及同步,才導致內容監察人員仍然可以看到該文。 如果上述說法屬實,那么該網站應該是非常無辜的。博客服務的特點決定了網站全部內容都由用戶貢獻,理論上,全體互聯網都可以在網站上發布內容,根據中國政府的要求,此類網站必須進行內容實時監控,該博客網站作為商業化運營的公司,也按照政府的要求,建立了監控制度,并且已經發現了問題內容并進行了刪除。在這種情況下,仍因為無法克服的技術原因(筆者推測這種技術原因也可能與中國特色的電信、聯通互通障礙有關)被停止了域名解析,這顯然是有問題的。 最核心的問題是,該網站守法經營,沒有過錯,卻受到了非常有力度的處罰——被停止運營,對其打擊是非常巨大的,因為商業網站最核心的價值——服務的穩定性被破壞了,同時還將影響到幾十萬在該站開博客的網民的權益。筆者認為,為促進產業發展,保護從業的企業個人,是時候從法治化的角度反思互聯網的內容監管制度了。 目前的情況是,各個政府部門正在對互聯網產業進行整治,在整治過程中,各個網站不時發生服務器乃至整個機房被拔網線,網站被封IP地址、停止域名解析等情況,很多網站還被要求交出服務器根密碼。這些舉措固然打擊了反動、淫穢信息的傳播,但也因為在制度上不夠精準,對于存在任何細小問題的網站都采取了一棍子打死封站的辦法,沉重打擊了互聯網產業,從上游的基礎運營商、IDC、到大、中、小網站都受到很大影響,就連代表政府的代表互聯網協會官員都發出了“極少數管理者采取了一些簡單的斷網辦法,這樣做短時間可以,但長時間解決不了根本問題,甚至還會影響整個互聯網產業的發展”的聲音。 筆者認為,對于目前的互聯網行業的管理,政府完全可以采取更加高明的辦法,即加強互聯網的法治化管理,這樣,既可以達到長效的保持社會穩定、防止色情信息傳播的目的,也可以促進互聯網產業的發展,實現投資和就業的雙推進。實現互聯網管理的法治化,癥結在以下幾方面: 一、明確各個政府部門的管理職責。目前管理的現狀是九龍治水,****、廣電、文化、出版、工信部、電信運營商等都可以管理互聯網的內容,而且權力交叉的部分較多,政出多門往往造成經營者無所適從,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圍繞魔獸世界游戲的審批權的兩大部委之爭。對于商業發展而言,企業顯然希望自己面對的政府部門越少越好,分工和職責劃分越明確越好。 二、對于違法信息的界定需要明確化。目前的違法信息的界定基本依據的是國務院頒布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的9種情況,但是,這種分類方法實際上還是非常模糊的,成熟的商業化信息提供者需要更明確的界定和可預見性,否則將無法保證服務的穩定性。最近“校內網”應政府的要求改名為“人人網”,社交游戲“偷菜”被要求改名為“摘菜”,這些改變很大程度上與官員的主觀意志有關,但這種變化顯然是商業服務提供者無法事先預測的。 三、打擊違法網站的同時保護守法經營者。違法者受處罰,守法者獲保護,這是法治社會最基本的原則之一,但是,此次互聯網整治中,大量守法經營的網站僅僅因為和違法者在同一臺服務器主機甚至同一個機房,就被拔掉網線停止了運營。一個博客用戶發表了違法信息,整個博客網站就被停止服務。筆者認為,打擊非法網站不應株連守法經營的網站,對于守法經營網站的打擊將嚴重破壞互聯網產業的商業環境,影響相應的投資和就業。 四、為被管理網站提供司法救濟途徑。政府部門管理互聯網行使的是行政權力,從法理上,既然是權力就應當提供相應的司法救濟途徑。以網站停止解析為例,實際屬于對網站進行停止經營的行政處罰行為,既然是處罰,就應該有完整的取證和齊備的處罰決定手續,并送達網站經營者。網站經營者如果不服,可以向法院尋求救濟。但在目前,相應的封站通知往往是電話甚至即時通訊工具送達的,互聯網經營者在被封站后往往都不知道是哪個政府部門要求的。這顯然與依法治國的要求相去甚遠。 作為商務律師,筆者認為上述問題如果不能有效解決,將影響中國互聯網產業的未來發展產生不利影響,國內方面,將減少投資和就業機會,國際方面,將使我國在國際競爭中拉大與其他國家間的差距。 本文作者:游云庭,上海中匯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律師,電話:8621-22116000,Email: yytbest(@ gmail.com,本文僅代表個人觀點。 責任編輯:陳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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