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的供給者和需要者往往處于不同的場所,由于改變這一場所的差別而創造的效用,稱做“場所效用”也稱為“空間效用”。物流創造場所效用是由現代社會產業結構、社會分工所決定的,主要原因是商品在不同地理位置有不同的價值,通過物流活動將商品由低價值區轉到高價值區,便可獲得場所效用或者空間效用。物流創造空間效用的形式有以下幾種。
1.從集中生產場所流入分散需求場所創造效用
現代化大生產的特點之一,往往是通過集中的、大規模的生產以提高生產效率,降低成本。在一個小范圍集中生產的產品可以覆蓋大面積的需求地區,有時甚至可覆蓋一個國家乃至若干國家。通過物流將產品從集中生產的低價位區轉移到分散于各處的高價位區有時可以獲得很高的利益。例如,“西煤東運、北煤南運、北糧南調、南礦北運、西棉東送”就是將集中在我國西部地區的原材料如棉花、煤炭等,通過物流流入分散需求地區,以此獲得更高的利益,這就是物流場所效用(空間效用)的創造。
2.從分散生產場所流入集中需求場所創造效用
和上面情況相反,將分散在各地乃至各國生產的產品通過物流活動將其集中到一個小范圍的需求有時也可以獲得很高的利益。例如,糧食是在一小塊、一小塊地上分散生產出來的,而一個城市、地區的需求卻相對大規模集中。一些大家電的零配件生產也分布得非常廣,但卻集中在一起裝配。這種分散生產、集中需求也會形成場所效用(空間效用)。
3.從當地生產流入外地需求創造場所效用
現代社會中,供應與需求的空間差比比皆是。除了大生產決定之外,有不少是自然條件、地理條件和社會發展因素決定的,例如:農村生產農作物而異地于城市消費;南方生長的水果而異地于北方消費……現代人每日消費的物品幾乎都是相距一定距離甚至十分遙遠的地方生產的。這么復雜交錯的供給與需求的空間差都是靠物流來彌合的,物流也從中取得了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