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系統的輸入、處理(轉化)、輸出、限制、反饋等功能,根據物流系統的性質,具體內容有所不同。
1.輸入
通過提供資源、能源、設備、勞動力等手段對某一系統發生作用,統稱為外部環境對物流系統的輸入,包括原材料、資金、信息、勞動力、能源等。
2.處理(轉化)
處理指物流本身的轉化過程。從輸入到輸出之間所進行的生產、供應、銷售、服務等活動中的物流業務活動。如物流設備、設施的購買和建設,物流業務活動的開展、信息處理及管理工作等。
3.輸出
物流與其本身所具有的各種手段和功能,對環境的輸入進行各種處理后所提供的物流服務,稱為系統的輸出。如產品位置與場所的轉移、各種優質的物流服務、產品等。
4.限制
外部環境對物流系統施加一定的約束,如資源條件、能源限制、資金與生產能力的限制、價格影響、需求變化、倉庫容量、裝卸與運輸的能力、政策的變化等。
5.反饋
物流在將輸入轉化為輸出的過程中,將受環境限制和影響造成的結果反饋給輸入,進行調整、做出評價。包括各種物流活動分析報告、統計報告數據、典型調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