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9-12-11 點擊: 次 來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出庫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是多方面的應分別對待處理。 (一)出庫憑證 (提貨單) 上的問題 (1)凡出庫憑證超過提貨期限,用戶前來提貨,必須先辦理手續,按規定繳足逾期倉儲保管費。然后方可發貨。任何非正式憑證都不能作為發貨憑證。提貨時,用戶發現規格開錯,保管員不得自行調換規格發貨。 (2)凡發現出庫憑證有疑點,以及出庫憑證發現有假冒、復制、涂改等情況時,應及時與倉庫保衛部門以及出具出庫單的單位或部門聯系,妥善處理。 (3)商品進庫未驗收,或者期貨未進庫的出庫憑證,一般暫緩發貨,并通知貨主,待貨到并驗收后再發貨,提貨期順延。 (4)如客戶因各種原因將出庫憑證遺失,客戶應及時與倉庫發貨員和賬務人員聯系掛失;如果掛失時貨已被提走,保管人員不承擔責任,但要協助貨主單位找回商品;如果貨還沒有提走,經保管人員和賬務人員查實后,做好掛失登記,將原憑證作廢,緩期發貨。 (二)提貨數與實存數不符 若出現提貨數量與商品實存數不符的情況,一般是實存數小于提貨數。造成這種問題的原因主要有 : (1)商品入庫時,由于驗收問題,增大了實收商品的簽收數量,從而造成賬面數大于實存數。 (2)倉庫保管人員和發貨人員在以前的發貨過程中因錯發、串發等差錯而形成實際商品庫存量小于賬面數。 (3)貨主單位沒有及時核減開出的提貨數,造成庫存賬面數大于實際儲存數,從而開出的提貨單提貨數量過大。 (4)倉儲過程中造成了貨物的毀損。 當遇到提貨數量大于實際商品庫存數量時,無論是何種原因造成的,都需要和倉庫主管部門以及貨主單位及時取得聯系后再作處理。 (三)串發貨和錯發貨 所謂串發和錯發貨,主要是指發貨人員由于對物品種類規格不很熟悉,或者由于工作中的疏漏把錯誤規格、數量的物品發出庫的情況。 如果物品尚未離庫,應立即組織人力,重新發貨。如果物品已經離開倉庫,保管人員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和貨主通報串發和錯發貨的品名、規格、數量、提貨 單位等情況,會同貨主單位和運輸單位共同協商解決。一般在無直接經濟損失的情況下由貨主單位重新按實際發貨數沖單 ( 票 ) 解決。如果形成直接經濟損失,應按賠償損失單據沖轉調整保管賬。 (四)包裝破漏 包裝破漏是指在發貨過程中,因物品外包裝破損引起的滲漏等問題。這類問題主要是在儲存過程中因堆垛擠壓,發貨裝卸操作不慎等情況引起的,發貨時都應經過整理或更換包裝,方可出庫,否則造成的損失應由倉儲部門承擔。 (五)漏記和錯記賬 漏記賬是指在出庫作業中,由于沒有及時核銷明細賬而造成賬面數量大于或少于實存數的現象。錯記賬是指在商品出庫后核銷明細賬時沒有按實際發貨出庫的商品名稱、數量等登記,從而造成賬實不相符的情況。 無論是漏記賬還是錯記賬,一經發現,除及時向有關領導如實匯報情況外,同時還應根據原出庫憑證查明原因調整保管賬。使之與實際庫存保持一致。如 果由于漏記和錯記賬給貨主單位、運輸單位和倉儲部門造成了損失,應予賠償,同時應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
上一篇:商品出庫過程管理
下一篇:倉庫存儲規劃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