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 2009年第74號
關于2009年度報檢員資格考試的公告 根據《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員管理規定》(國家質檢總局第33號令),定于2009年11月15日舉行2009年度報檢員資格考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性質 報檢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從事報檢工作必備的業務知識水平和能力。 本次考試合格人員取得《報檢員資格證書》,可注冊為代理報檢單位報檢員或自理報檢單位報檢員。 二、報考條件 (一)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具有高中畢業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下列人員不能報名參加考試: (一)觸犯刑律被判刑,刑滿釋放未滿5年者。 (二)被檢驗檢疫機構吊銷報檢員證未滿3年者。 (三)以偽造證件、冒名代考或其他作弊行為參加報檢員資格考試以及相關考試,經查實,已宣布成績無效未滿3年者。 三、考試內容 考試內容為《報檢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大綱》(見附件)規定的內容。考試大綱可在質檢總局網站(www.aqsiq.gov.cn)和報檢員資格考試網站(www.bjy.net.cn)下載。 四、考試方式 考試以閉卷筆試方式進行,試題為客觀選擇性試題,考生應試時用2B鉛筆將選定的答案填涂在答題卡上。考生必須按要求正確填涂答題卡。未按規定填涂的,后果自負。 五、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2009年11月15日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 六、報名方式 報檢員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須在網上提交報名申請,并到各地檢驗檢疫機構公布的報考資格確認地點進行報考資格確認后,方可參加考試。 (一)網上提交報名申請。 網上提交報名申請的時間為8月15日至9月13日。 網址:www.bjy.net.cn。 (二)報考資格確認。 1. 報考資格確認時間為9月14日至25日(雙休日除外),不辦理報考資格確認者不能參加考試。 2. 確認報考資格時,報考人員應持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學歷證書復印件(同時交驗原件); (2)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證件照3張; (3)報名表(從報名網站下載打印)。 材料不全或照片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辦理報考資格確認手續。 3. 報考人員確認報考資格時,應交納考試費用100元。因故未參加考試或考試不合格者所交費用不予退還。 4. 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檢驗檢疫機構公布的信息。 七、準考證的領取 報考人員通過報考資格確認后,按各地檢驗檢疫機構公布的時間和地點領取準考證。 八、監督舉報 對考試中的違規行為,可向各地檢驗檢疫機構和國家質檢總局舉報。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