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9-09-03 點擊: 次 來源:網絡 作者:佚名 - 小 + 大
馬克斯•韋伯(Max Weber,1864—1920)出生于德國一個家境殷實的家庭。由于受家庭的影響和熏陶,特別是家庭廣泛的社會和政治關系,使他本人在社會學、經濟學、政治學、法律學和宗教學方面都有一定的研究,并成為德國當時一位頗具影響力的學者。他曾先后在柏林大學、弗萊堡大學、海德堡大學和慕尼黑大學擔任教授,還做過政府的顧問。他的代表作有《新教的倫理和資本主義的精神》、《社會經濟組織的理論》和《經濟史》等。在這些著作中,他對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的關系提出了許多新的觀點和獨特的思想,對后來組織理論的研究和發展產生了重要的影響。 韋伯科學管理的核心是強調組織管理的高效率,為此他對政府、教會、軍隊和經濟等各種組織進行了長期的研究,他認為等級制度、權力形態和行政制度是一切社會組織的基礎,并從此著手進行分析,最終將其發展為一個完整的理論體系——“理想的”行政組織理論。行政組織也可以直譯為“官僚制”。 (一)韋伯行政組織理論的主要內容 1.權力的基礎 韋伯首先從組織的等級制度開始進行分析。他認為組織等級源于組織結構,而組織結構源于組織層次。他從各類組織中歸納出一種由主要負責人、行政官員和一般工作人員三個層次組成的結構。主要負責人的主要職能是進行決策;行政官員的主要職能是貫徹決策;一般工作人員的主要職能是進行實際工作。 韋伯將權力歸納為三種基本形態。 ①合理合法的權力。它是以“合法性”為依據、以規則為基礎的,其前提是在已經存在了一套等級制度的情況下,人們對確認的職務和職位所帶來的權力的服從。 ②傳統權力。這是以古老傳統的不可侵犯性和執行這種權力的人的地位的正統性為依據、以傳統的信念為基礎的。對這種權力的服從實際上是對這種不可侵犯的權力地位的服從。 ③“神授”的權力。這是以對個別人的特殊的、神圣的、英雄主義或模范品德等的崇拜為依據,以對個人尊嚴、典范品格的信仰為基礎的,對這種權力的服從是源于追隨者對被崇拜者的威信或信仰的服從。 韋伯認為任何組織的存在都必須以某種形態的權力為基礎,缺少某種權力形態的組織不但會混亂不堪,而且也難以達到組織目標。在“理想的”行政組織管理中應以“合理合法”的權力作為基礎,因為,這是一種理性的權力,管理者是在能勝任其職責的基礎上被挑選出來的;這是一種合法的權力,管理者具有行使權力的合法地位;這是一種明確的權力,所有的權力都有明確的規定并限制在完成組織的任務所必需的范圍內。 2.官僚制的特征 韋伯指出高效率的組織在行政制度的管理上應具備下列幾個主要特征。 ①勞動分工。把實現組織目標所需的全部活動劃分為各項基本的工作,并分配給每個組織成員。同時,明確規定每個職位的權力和責任,并使之合法化、制度化。 ②職權等級。組織中各種職務和職位按照職權的等級原則嚴格劃分,并形成一個自上而下的指揮體系。各級管理者對自己的決定和行為不僅要向上級負責,而且還要向下級負責。 ③正式選拔。組織成員的任用應根據職務的要求,通過公開的考試或培訓,以及嚴格的選擇標準擇優錄用。這種不因人而異、人人平等的錄用方式,不僅要求任用者必須稱職,還要求任用后不可隨意被免職。組織成員能領取固定的薪金。 ④正式規則和制度。管理者必須倚重正式的規則和制度進行管理,必須嚴格執行組織規定的規則和紀律。 ⑤非人性化。規則和控制的實施具有一致性,而不能受個人感情和偏好的影響。 ⑥職業定向。管理人員是“專職”的職業人員,從組織領取固定的薪金,而不是他所管理的組織的所有者。 (二)對韋伯官僚制的分析 韋伯的官僚制把個人與權力相分離,認為職位是職業帶來的,不是個人身份的象征,權力來源于規章制度,它擺脫了傳統組織的隨機、易變、主觀、偏見的影響,具有比其他管理體制優越得多的精確性、連續性、可靠性和穩定性。 同時,規章制度為每項工作確定了明確的職權和責任,使組織運轉和成員行為盡可能少地依賴于個人。由于大型企業組織的規模大、分工細、層次多,需要準確、連續、穩定的秩序來保證組織各部分的協調,所以,官僚制適應大型企業組織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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